部门名称:基层政府法律服务部
部门介绍:基层政府法律服务部主要为政府提供如下法律服务:
1、就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,或者应政府要求,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;
2、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,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;
3、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、经济纠纷、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;
4、代理政府参加诉讼,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;
5、协助政府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、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;
6、协助政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;
7、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,就政府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;
8、办理政府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。
主要形式分为:
1、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;
2、参加调研会议或者听证会,发表言辞法律意见;
3、接受委托,参加诉讼活动。